2022年2月27日 星期日

筆記 後事的大致流程

 後事的大致流程

只是自己的紀錄

沒甚麼好看的部分



12/11 (六)


中午約好吃飯

前一天晚上確認的電話中只感覺到身體不舒服

中午到了會合地點打電話後

電話中取消吃飯

本來說好直接回家

但擔心的狀況下

去住處看了一下

幫忙買了能輕鬆入食的水果、水等

不斷確認要不要去看醫生 <這時看醫生的話 後面會輕鬆很多>

被拒絕後

探望完離開 回家睡覺


五點多

接到電話

(應該是上班途中)倒在路邊被送到醫院了

因為身上沒身分證明文件

醫院以無名氏處理中


搭計程車到醫院

辦理住院手續

電話中同意插管

到院後被告知

糖尿病 併發酮酸中毒 敗血症 腎衰竭

同意洗腎等

辦理住院手續

到居住處一帶找機車

等 找尋證件 失敗


被告知隔天中午先給36000(無健保卡)

11:00 (還是11:30) 探病帶的東西等等

回家


12/12 (日)


一大早騎機車到住處

把門打開後

找到身分證


11:00

探病

到櫃檯預繳錢

回家


17點多

接到過世的通知 要馬上去醫院辦退院

跟工作地點請假

搭計程車前往 (催的電話很煩)

19點多

被告知隔天可以拿到死亡證明

和醫院駐點的殯葬業者把死者送到地下室

(牆壁上的收費列表 寫這個要700 嚇到我了 但對方沒收)

放四小時在入冰櫃 (有些地方習俗好像要八小時)

20點多回家


電話連絡幾個人


12/13(一)


早上一大早

到台北車站附近的健保局

辦理補發健保卡

之後前往醫院

途中才被電話告知

無法給死亡證明

因為不是從家中叫救護車送到醫院的

是在路邊倒下叫救護車送到醫院的

沒辦法開死亡證明給我


我必須去報警

做筆錄

等檢察官驗屍後

檢察官覺得沒問題在開死亡證明給我


用健保卡辦出院繳費等等事

報警做筆錄後

兩點多到醫院地下室待機

等看看檢察官事當天還是隔一天來驗屍

等到通知電話後

隔一天下午才會來

就先回家 上班去了


12/14(二)


中午前被警察要求

去辦醫生證明等等東西

去住處搜出慢性病藥單 等等東西

希望能驗屍後一次通過


東奔西跑後

我腳痛後 我不爽了

為什麼我要做這些有的沒的

驗屍沒一次過又怎樣

我又沒犯法

人又不是我殺的

我就在醫院地下室休息不跑了

等檢察官來驗屍


檢察官驗屍過後

開了十張死亡證明給我

要再多開的話 要去地方法院申請

檢察官是用隨身的列印機

所以一次不會給太多


殯葬業者說

把死亡證明給公司

可以幫我辦勞保的死亡給付


我的名下的市內電話

結清


休息兩日


12/17(五)

戶政事務所

辦理死亡登記

辦理除戶證明 <這時就能辦理勞保的死亡給付的通報 喪葬補助三個月)

(戶政幫忙送到勞保局 然後核定後 三到五天就會入帳[帶的存摺本])


準備辦理拋棄繼承

要準備

A.家事申請狀 要蓋印鑑章 (要印鑑證明)

B.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

C.聲請人之最新戶籍謄本

D.印鑑證明

E.完整繼承系統表 (第一~第四順位繼承人 等資料)

F.已通知次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 =>通知之存證信函 回執聯 被通知人戶籍謄本

(我有辦 但是根本沒收)

G.聲請費用 1000元


12/20(一)


因為拋棄繼承

遇到第三順位

伯父輩 (死者兄弟姊妹 資料無法知道 戶政不給查)

(無法填 繼承系統表 結果諮詢櫃台說 填不詳就好了)

等問題到地方法院的諮詢櫃台詢問

買了法院賣的表格

前面下載影片的都浪費了


由戶政查到的 第二順位 死者父母資料

去拜訪了一下


12/21(二)


寄出存證信函

通知祖父母

死者子女全都要辦拋棄繼承

等回執聯回來後

(聽說12/22 對方就收到掛號信呃 但12/29 才收到回執聯)


就要去地方法院辦拋棄繼承聲明

(結果 人家根本不看這個回執聯 也不看祖父母的戶籍謄本)


12/25(六)


11:00

由醫院地下室 送亡者到第二殯儀館

需要簽名

所以一定要出場


12/27(一)


06:30

告別式

決定後才通知

被一堆親人嫌太早


12/28(二)


我的名下的手機 剛好合約到期

不留了

結清

雖然對399的網路吃到飽心動

但我還有手機 就算了


12/29(三)


收到存證信函的回執聯

決定隔天去地方法院辦理拋棄繼承


12/30(四) 當年最後一天上班日


地方法院

辦理拋棄繼承

聲請書 繳費


去殯葬業者那

把費用結清


終於在過年前

把眾事告一個段落


12/31(五) 補假日


2022==1/29~2/6

農曆過年連續假日


2/9

刷了存摺

發現沒有勞保的補助入帳

晚上問公司幹部

公司幹部說我自己要去勞保局辦理

和殯葬業者的說法不同

這個未查證是哪邊說錯

反正上網查

去戶政事務所辦

跨機關服務送件單

請戶政幫我送件到勞保局=>2/11


2/11

到戶政辦理


收到掛號

拋棄繼承備查書 

內文的發文日是 111/1/27

也就是說送出去後 不到一個月就核准了 (剛好農曆過年前)


2/18

收到簡訊

說死亡給付 已於 2/17核付

將於3至5個工作日匯入


2/25

刷存摺 確定2/22入帳

差不多就是基本底薪的三個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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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1

211

住院用品 557

12/13

申請健保卡 200

急診掛號 480

自費 4642 (無健保要4萬多)

12/14

診斷書 420 (給檢察官看的)


[[ 6510 ]]


計程車

12/11 565+80+90

12/12 500

12/13 85+210

12/20 265


[[ 1795 ]]


電信

因為電話都是我名下的

我必須處理

手機 897+1071

市話 70+21


[[ 2059 ]]


行政 (很多浪費 但不管)

12/16 影印 120

12/17 戶政 275

12/19 影印 9

12/20 法院買表格 4

郵局買存證信函 3 (一張一元)

12/21 影印 12

存證信函 50

掛號 43

12/30 聲請費 1000


[[ 1516 ]]

後事

12/30 殯葬 347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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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46580


[追加 被提醒還有這個]

死者生前欠我 14000

共 60580


其他

租屋處 剛好 1/5到期

房東想盡辦法找到警察

請我聯絡他後

我表明我不處理

子女們全都要辦拋棄

那些都不管 現場隨便你處理


讓我留個言 表達自行處理的證明在LINE上

對方還丟了存證信函的PDF檔在LINE上

基本上就這樣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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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把一件事完結了

希望沒有甚麼再多的麻煩了

希望能早點沉澱下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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